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痔疮术后未愈患者索赔近10万,结果有些意外:医方赔了,患方也赔了
来源:健康界 2023-06-13 23:42:11

痔疮术后未愈患者索赔近10万,结果有些意外:医方赔了,患方也赔了

医疗诉讼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就一个字——钱!

本周这个案子,一场诉讼,起诉、审理、鉴定、判决,最终医院赔了钱,患方也赔了钱。


【资料图】

如何评估一个医疗纠纷究竟会涉及多少赔偿?这时候就能看出一个好的医疗诉讼律师有多重要了。

案件回顾

患者男性,39岁,因「间断肛内软肿物脱出7年」就诊于当地某肛肠专科医院,专科检查见:肛周无红肿,肛缘3、7、11点可见外痔皮赘,无溃疡,无皲裂,无瘘口,蹲位检查:截石3、7、11点位混合痔脱出。直肠指诊:肛周无包块,无索条,肛门无狭窄,肛内齿线区截石3、7、11点位可及痔核,直肠内黏膜未触及明显肿物,指套无明显血染,肛门收缩力正常,提肛肌无反常收缩运动。医方在骶麻下行「直肠粘膜环切肛门缩窄术」,术中环行切除直肠粘膜宽约3cm。

术后两个月,患者因混合痔手术治疗后伤口未愈、反复肛门疼痛,伴有便血及排便困难就诊外院,诊断为:混合痔,肛裂,肛门狭窄,后在全麻下行「混合痔外剥内扎术、肛裂根治术、肛门狭窄松解术」。数月后,患者因「肛门狭窄(痔术后);肛瘘(内瘘)」再次接受「肛门狭窄松解术+肛瘘切开挂线术」。

患者认为,医方工作人员诊断错误、治疗错误,导致伤口一直未愈,反复肛门疼痛。最终,致使患者不得不进行之后的两次手术及相关治疗、检查,额外产生医疗费等支出,最重要的是给患者的身体和精神均造成重大伤害。患者遂将医方诉至法院,请求医方赔偿各项损失9.9万余元。

鉴定机构对本案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指出:

1.医方诊断明确,有手术指证,无明确禁忌症,但可能存在切除过深的情况。术后2月发现手术处狭窄入外院行手术治疗,考虑不能除外医方行直肠黏膜环切手术时缝合过深(达肌层),致术后形成狭窄,医方术中可能存在操作不谨慎,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一定因果关系。

2.患者自身疾病可行手术治疗,术后发生手术处狭窄为此类手术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患者自身存在的不利条件亦是其损害后果的重要参与原因。

最终,鉴定结论指出:1.医方诊疗过程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属次要至同等原因;2.患者不构成伤残等级;3.建议误工期60-90日、护理期30-60日、营养期60-120日。患方支付鉴定费21150元。

医方不认同鉴定结论,认为所谓的过错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支持,该意见缺乏科学性,不应被采信。

最终,法院对鉴定意见予以采信,判决医方对患者合理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最终,医方赔偿患者医疗费6138.6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60元、营养费1800元、护理费3600元、误工费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元、交通费1000元;案件受理费2275.78元,医方负担420.51元;鉴定费21150元,由医方负担10575元。

是不是术后效果「不满意」,

医院就得赔?

不可否认,手术科室绝对是医疗纠纷的重灾区,妇产科和外科系统的诉讼几乎占据了医疗诉讼的大半江山。

对于医生来说,只要是有创性的操作就不可能保证100%安全,所以在实施之前要患方知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生们一般认为,在告知风险后,如果患方同意,也就意味着患者愿意承担风险。因此,在手术中或术后出现各种严重并发症,或是术后未达到最佳预期,医方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患方来说,医生说需要进行某些操作或是手术,那么就应该是可以安全实施的,手术应该达到治疗目的。如果最终手术结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那么「一定」是手术有问题,最终如果加重残疾或导致死亡,一定是严重过错。

老刘曾在栏目文章多次分享术后并发症导致损害后果的案例,也曾介绍过手术可能存在各种并发症的风险。但从法律层面上看手术并发症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避免的,一类是目前医疗水平下尚不能完全避免的。

对于那些被认定为是可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生由于存在过失导致未能避免,就需要承担责任;而如果并发症属于无法完全避免的,并且有证据证明医生已经尽到了诊疗义务和高度谨慎注意义务,在并发症发生后也进行了积极、正确的处理,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话虽如此,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发现好像就没有无法完全避免的术后并发症。任何手术术后出现严重的后果,最终鉴定结果都基本会与手术有因果关系,医方大概率会承担轻微至同等的责任,小概率会承担主要责任。

从这些案件的病历中,鉴定专家不难找到医方各种过错,包括术前评估、术式选择、术中操作、术后观察和护理、术后治疗、出院建议等等。就算最终没有找到明显过错的证据,还可以采用最后一招——「不除外」……可能与损害后果有关。

对于鉴定专家来说,既然医院能够做这个手术,也就是诊疗能力达到了治疗此种疾病的水平。通过准确的评估、谨慎的操作、细致的护理和术后治疗,可以达到治疗效果。对于可以预见的手术并发症,通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可以规避并发症的发生。

所以,最终的效果是什么?那就是手术之后告大夫,一告准赢,一赢能赔,区别就是多赔少赔的问题了。手术知情同意书起到了什么作用?有它该赔还得赔,没它赔偿得翻倍。

这种现状难免让人沮丧,让医生们不得不谨慎地对待每一位患者,可能患者会觉得有些术前检查「过度」了,但鉴定中永远都能挑出评估的不足。有些想手术的患者被医生拒之门外,对于明摆着预后不佳的手术,医生再也不肯承担风险。过去为患者承担风险会得到理解,如今更大的几率是被索赔。

有赔偿比例不见得能「赚到钱」,

需要一个靠谱的律师

大部分医生朋友在面临医疗诉讼的时候都显得很慌张,但如果要是有一个靠谱的律师朋友就会帮你消除焦虑了。通过一份病历,有经验的律师就可能会评估出医方要承担多少过错,大概会赔偿多少。赔多少心里有数了,就不会被患方动辄数百万的赔偿请求震慑住。

并且,律师朋友可以给出一些诉讼解决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比如避免患方诱导性提问,避免被录音录像,回答司法鉴定专家、律师和法官询问的要点等。

目前,绝大多数大医院都有专职的法务,小伙伴们在遇到任何疑问的时候,都可以及时询问,不但是在发生纠纷后,还包括处理特殊病历时。举例说明,某科室高龄患者治疗后已平稳,但被家属遗弃,无法办理出院,如何处理需要询问法务,千万不可以直接将患者推出院外就算了事。

对于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医患纠纷,老刘从来都不排斥。即使在看到很多鉴定中心给出的鉴定结论对医方要求过于严苛的情况下,老刘依旧坚信法律会是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如果在「被闹」和「被告」之间选择,相信大多数医生都会选择「被告」。

一直都希望帮助医生们感受风险,学会保护自己。但本周还是想要对那些准备索赔的患方提出一些中肯的意见:

1.保持理智,选择合法途径去解决纠纷,不要因为过激行为而违法犯罪;

2.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医院提出民事赔偿,而非向医务人员索赔;

3.偷偷录音录像的证据效力待定,最重要的证据是病历,要及时封存。如需调取监控,要尽快申请;

4.遇事咨询靠谱的专业律师可以给出一些建议,帮助更好地解决问题;

5.相对于调解,医疗诉讼可能会判决更多的赔偿,避免调解解决可能存在的一些隐患,但是诉讼时间较长,先期投入费用也更高;

6.认定医方有责任就是胜诉,但胜诉并不一定会获得收益,医方的赔偿可能抵不上鉴定费和律师费;

7.律师不会承诺诉讼结果,不要受某些律师的诱导盲目诉讼,找个靠谱的律师算算得失最重要。

本案中,医方就算有过错,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对于患者来说,可能伤口未愈,之后又两次手术,感觉比较困扰。但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患者没有严重的损害后果(伤残、死亡),没有长时间的住院治疗,不需要他人长时间护理,数次治疗医疗费估计并不太高,预估赔偿金额就不会太高。

而诉讼需要支付的律师费一般在3~5万,鉴定费也要1~2万起,案件受理费由索赔数额决定,参与出庭、鉴定还需要牵扯大量的精力,这些都是成本。这个病例从最开始就是一个没有诉讼价值的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患者获得几千块钱赔偿,甚至不够支付律师费。如果律师是有经验的,绝不会鼓励患者起诉,而应该选择其他方式解决,以帮助患者获得最多的利益。

面对医疗纠纷,小伙伴们要坦然,不必过度焦虑,在日常工作中尽量将规避风险的各种措施变成习惯。同时提示各位患友,没有医生会故意去伤害,如果不能包容可以依法索赔,建议找个好律师先算算成本。

诉讼漫长,费时费力,牵扯精力,影响心情。评估好风险,判断好结局,法官很忙,不要烂诉,两败俱伤。

来源 | 医脉通

作者 | 奔走的急诊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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