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0”是我国海关部门为规范跨境电商通关方式,于2015年年初新设的监管方式的代码号。
2、9610的前半部分是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和信息管理要求进行的代码分类,后半部分是海关统计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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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此,9610全称“跨境电子贸易商务”,即B2B模式。
4、9610是一个四位代码,前二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5、“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B2C出口(Business To Customer)。
6、9610报关出口针对的是小体量,也就是俗称的集货模式,比如国际快递发货。
7、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由跨境企业将数据推送给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实现退税。
8、9610报关模式的开展流程:9610模式下的B2C出口流程为国外买家网上购物→订单付款→清单核放→买家收到货物→汇总申报。
9、(1)企业注册。
10、凡是参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包括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等,如需办理报关业务,则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
11、(2)通关申报。
12、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申报出口明细清单。
13、(3)离境结关。
14、进口申报清单放行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通过运输工具运输离境,对应进口申报清单结关。
15、(4)汇总申报。
16、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后,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于每月15日前按规定汇总上月结关的进口申报清单形成出口报关单,允许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则不再汇总。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